8月8日,最高人民法院發布《關于貫徹落實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〉的指導意見》,從五部分提出司法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具體舉措。
其中明確提到:
依法規制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。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力度,依法規制破壞公平競爭、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。依法審理科技領域的壟斷糾紛案件,準確認定知識產權正常行使行為與濫用知識產權排除、限制競爭行為的界限,保障各類企業公平獲得創新資源,實現創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,積極助推統一大市場建設。
并提到:
強化科技創新司法保護。既要加大創新成果知識產權保護力度,又要遏制知識產權惡意訴訟、虛假訴訟行為,優化創新創業法治環境。依法審理涉高新技術領域知識產權案件,提升關鍵領域、核心技術等科技創新成果司法保護水平。研究制定懲罰性賠償適用指導意見,完善裁判規則,細化認定標準,切實發揮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懲戒侵權行為、有效救濟權利、激勵創新創造的制度價值。積極破解專利民行交叉情形下的“一案等一案”問題以及裁判尺度不統一問題,努力實現專利民行交叉案件審理程序銜接和結果協調;會同國家知識產權局建立健全案件審理協同機制,加快推進與專利民事案件關聯的專利確權行政程序,促進實質解紛。加大力度統籌知識產權批量維權案件審理工作,通過印發典型案例、指導規范等方式統一全國批量維權案件裁判尺度。
保障新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。研究起草數據產權司法保護指導意見,妥善處理數據權益糾紛,推動數據要素高效流通和交易。依法審理涉人工智能糾紛案件,支持人工智能依法應用,引導人工智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。
附:最高人民法院發布《關于貫徹落實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〉的指導意見》
(來源:知產力公眾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