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第四六二號《關于發布<商標審查審理指南>的公告》,商標局對原商標評審《當事人須知》作出適應性調整,現將修訂后的《商標評審當事人須知》予以公布。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,紙質《當事人須知》不再隨同評審答辯通知書一起發放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修訂后商標評審當事人須知.docx
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
2022年4月13日
(來源: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)